瑞安市聚星小学(莘塍中心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08-30

瑞安市聚星小学(莘塍中心小学)

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瑞教义〔2021〕203号)、《莘塍教育学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瑞莘教〔2021〕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乃宣

副组长:吴媛媛、潘冬梅、郑勇

组员:陈小静、叶文豪、林俊、夏一帆、黄虎国、鲁日星、黄慧菁、陈华斌、陈爱微、何丽慧、王晓丹。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二)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1年,学校招生采取网络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参加学校报名。

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络报名,第二阶段为学校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学校不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在界面上方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依次选择“温州市”、“瑞安市”,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方法二: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学生(家长)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2021年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会及时公示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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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二、三批报名

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同步报名分批次录取。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21年6月2日-4日(系统开放时间:每日9:00-21:00),第二阶段:6月13日-22日。

2.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招生管理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有关资料。.

3.录取程序: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 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录。

(1)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7月6日学校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2天。

(二)第一、二批补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15日上午学校将第一批、第二批招生补报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1天。

 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和接受统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再启动程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

(三)第四批招生按区域分两轮招录

1.第四批第一轮报名

招录拥有本街道范围内户籍施教区外需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经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的全额期房和事实房产对象子女。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

(2)报名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全额期房和事实房产对象只能限报施教区学校。须提供材料为:①片区户籍对象,须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和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②全额期房对象,须提供本人及其父母具有瑞安市户籍的户口本,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和预告登记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片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③事实房产对象,须提供本人及其父母具有瑞安市户籍的户口本,事实房产所在地村居(社区)证明、购房合同及汇款依据、近期半年及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和在片区内工作证明,并实地走访考察核实。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

(3) 审核录取: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参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具体地点由学校自定。7月17日下午,学校将招录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1天。

第一轮录取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再启动第二轮招生。

2.第四批第二轮报名

招录拥有瑞安市户籍本街道户籍外需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8日

(2)报名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对象所在页),在片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

(3) 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参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7月19日下午,学校将招录结果上报学区并公示1天。

(四)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参照《2021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相关规定,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西岸、周田湾、莘桥等三个居民区以及下村(民莘路以北)、垟底、南垟、星火、和平、四坦等六个村(莘塍六小施教区周田、营新两村借读我校)。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或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1〕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1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七、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6个班级240人。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58915626;58915623

(二)学校网站:http://raxczxxx.wzer.net

(三)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莘塍学区:65181568;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瑞安市聚星小学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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